1)应急方案为确保对可能发生的社会稳定问题尤其是突发重大群众事件能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水平,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完善。(1)应急措施若发现重大社会稳定问题苗头或事件时,启动预案,并展开以下工作程序:①对已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相关部门要认真接待,并根据起因立即通知有关人员赴现场做好耐心细致的疏导工作。②第一时间召开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会议,通报不稳定情况和处理情况,分析和研究可能出现的重大问题及对策。并将不稳定情况向所在地政府等有关部门报告,请求帮助和支持。③对问题复杂、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有关领导要迅速抵达现场,组织工作,及时提出处理意见。④对有过激行为或危害社会倾向的特殊人员,要耐心开导,稳定他们的情绪,并联系有关方面解决问题。
2)预警机制(1)预警信息①预警信息的收集制订针对不稳定群体性事件的有效预防、预警和处置措施,建立高效、灵敏的情报信息网络,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掌握和研判,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报送信息必须及时、客观、全面、准确,不得瞒报、谎报、缓报。(2)不稳定群体性事件的预测①群众拒绝项目的实施,强烈反对项目建设,导致自发组织过激保护行为。②群众聚集上访,发生堵门、堵路、拦载车辆、围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严重影响交通、治安秩序或党政机关工作秩序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③其它由人民内部矛盾引起、出现过激行为、可以由群众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现场开展工作、化解矛盾的群众群体性行为。(3)预警信息报告对可能属于重大和特别重大事件的预警性信息,事发地所在村领导在获取信息后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最迟不得 2 小时,有关部门接报后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最迟不得超过 4 小时。应当立足于从源头上防止群众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避免因决策不当或者政策执行不到位而侵害群众群众利益,导致群众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扎实抓好群众信访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可能发生群众群体性事件的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矛盾纠纷扩大,及时有效地消除不稳定因素。
3)应急响应事发地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迅速启动各自预案开展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组织人员赶到现场开展相关工作,了解事件的起因和有关情况,耐心做好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工作;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明确研究解决的期限,对确因决策失误或工作不力而侵害群众群众利益的,据实向群众群众讲明情况,公开承认失误;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遵守法律、依法处事、告知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和手段及相应救济渠道反映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信息报送和处理(1)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信息应立即(最迟不超过 1 小时)上报政府。(2)及时派员赶赴现场,核查、了解、研究并续报有关信息。(3)信息收集报送应做到及时、客观、全面、准确。(4)信息报送内容:①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②事件的经过、参与人员数量和估计的人员伤亡数、财产损失情况。③事件发生的原因分析。④事件发展趋势的分析、预测。⑤事件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⑥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5)信息报送形式:可通过电话口头初报,随后采用内部传真,保密网络等载体及时报送书面报告和现场音像资料。
5)后期处置(1)积极参与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的群众群体性事件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当地的社会秩序。(2)事件平息后,要继续做好群众群众工作,对承诺解决的问题尽快兑现;切实加强跟踪和督查,防止事件反复。(3)事发地村要积极参与事件的损失评估工作,认真剖析引发事件的原因和责任,总结经验教训,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4)根据事件处置过程中暴露出的有关问题,要提出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自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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