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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应急处置预案模板(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
来源:益程咨询
浏览量:663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8日

根据《关于印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惠安县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分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警和预防机制、群体性上访事件等级、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等。

 

一,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根据该预案,组织指挥体系由县信访局、县(区)、乡镇(街道)信访工作机构、县直机关各单位信访工作机构构成。

1,市信访局(1)县信访局成立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处置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县信访局局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办公室、来访接待科、督查科负责同志组成。(2)领导小组下设接待组、信息组和后勤保障组。①接待组组长由来访接待科科长担任,成员由来访接待科工作人员组成。必要时,可从其他科室抽调人员增加接待力量。负责现场接待、疏导上访人员;负责与县直有关单位和有关县(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联络。②信息组组长由督查科科长担任,成员由督查科、来访接待科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群体性上访事件信访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并及时了解掌握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动态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③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办公室和有关科室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工作人员的用餐、车辆安排等事项,并根据需要联系、协调、落实上访人员食宿和返回车辆等,协调联系公安机关做好接待处置现场的秩序维护工作。

2,县(区)、乡镇(街道)信访工作机构各级信访工作机构应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预案,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做好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3,县直机关各单位信访工作机构县直机关各单位信访工作机构应根据本预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预案在本机关应急工作指挥机构的领导下,认真做好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处置工作。

 

二,预警和预防机制

1,信息监测与报告各级信访工作机构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加大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排查出的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的苗头性问题,信访工作机构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化解矛盾的工作,尽量避免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和工作情况上报市信访局。

2,预警支持系统各级信访工作机构应依托信访信息报送系统,建立快速、高效、灵敏的应急信息网络,认真执行《县信访局重大信访信息报送办法》,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3,应急信息报送主要内容(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起因等基本情况;(2)事发地相关部门己做的工作和采取的措施;(3)造成的社会影响;(4)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三,分级及应对根据群体性上访行为的激烈程度、涉及人员的规模以及对社会稳定的危害程度,将群体性上访事件等级划分为特别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Ⅰ级)、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Ⅱ级)、较大群体性上访事件(Ⅲ级);群体性事件发生后,根据其等级启动分级响应程序、现场处置程序,及时有效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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