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坚持社会稳定问题全过程管理,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同时为确保对可能发生的社会稳定问题尤其是重大群众事件能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水平,可参照以下内容制定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完善。
(1)工作原则
应急预案工作原则:重点稳控,紧急处置,职责明确,统筹配合。
(2)组织保障
项目单位和改造主体应联合成立相应的专门机构,与相关政府部门配合,形成社会稳定应急组织保障。设立社会稳定工作岗位,指定专人负责或兼职负责社会稳定工作,加强工作人员知识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社会稳定工作接待和处理能力,引导社会稳定问题通过正常途径反映和解决。在接到重大社会稳定问题通报后,有关人员要保证24 小时值班和电话畅通,随时掌握各方面信息,并保证信息能够及时的上传下达。项目单位和改造主体要建立与地方政府、重大项目办、综治、维稳、信访、发改、国土、规划等政府部门的有效沟通机制,积极响应地方政府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要求,发现不稳定因素及时通报相关政府部门,在相关政府部门的领导下妥善解决。
(3)制度保障
①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列入项目建设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有关单位社会稳定工作汇报;认真研究群众反映的新情况,分析可能出现的重大问题研究对策。②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明确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点部位、重点问题。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并对各责任部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进行考核。对因工作不负责、失职、处理失当而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③坚持走访调研工作制度,转变工作方法,由群众反映变为走访,深入工程现场、社区,倾听群众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研究和解决问题。④坚持信息通报、预测排查制度,对群众反映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研究制定解决办法,发现群体性事件苗头,要及时就地化解。
(4)应急措施
发现重大社会稳定问题苗头或事件时,启动预案,并展开以下工作程序:①对己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相关部门要认真对待,项目单位和改造主体有关人员应及时赶赴现场做好耐心细致的疏导工作,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或初始:状态,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同时,应及时通报上级单位及地方政府社会稳定工作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要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防止事件范围扩大、影响程度恶化、连带风险发生等风险升级。②对重大事件,项目单位和改造主体主要负责人及相关政府部门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组织工作,以教育、疏导为主,采取恰当的处理方式力求解决问题。对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要及时控制现场,防止事态恶化,将损失降至最低。项目单位及相关政府部门应在第一时间召开工作会议,通报不稳定情况和处理情况,分析研究可能出现的重大问题及对策。③项目单位及相关政府部门应对已发生的社会稳定事件进行全面调查,查清事件经过、分析产生原因和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启动问责机制
(5)动态跟踪及反馈机制
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项目单位和改造主体需要对社会稳定风险实施全过程管理,进行动态跟踪和监测,不断识别风险因素,完善和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同时建立跟踪反馈机制,不断收集主要利益相关者(尤其是沿线群众)的反映,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隐患,调整完善防范、化解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全程跟踪与反馈。
Copyright @2020 北京益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2021027301号-1 京B2-20214075
联系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信达路17号院7号楼3层301
联系电话:13834789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