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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印发《预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 采云研修院
浏览量:609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7日

近日,财政部印发预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23〕9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将健全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制度。要求财政部门开展预算评审工作,应遵循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和绩效导向原则,提高预算评审工作的管理水平,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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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行办法》要求,财政部门或评审机构委托中介机构从事评审的,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的制度和要求,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择优选取专业能力突出、机构管理规范、执业信誉较好的中介机构参与评审工作,向中介机构付费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中介机构参与相关项目评审后,不得向项目申报单位承揽设计、造价、招标代理、监理、审计等有利益关联关系的业务。同一中介机构不得接受不同主体委托开展对同一项目的论证、评审等工作。预算评审所需经费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组织评审的财政部门承担。评审机构和专家不得向被评审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规定组织开展预算评审。财政部门内设机构及工作人员不得违规指定评审机构,不得违规干预预算评审结果,不得向评审机构提出审减率等指令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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