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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草案)》立法风险评估公示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浏览量:425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7日

为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升立法质量和立法实施效果,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江苏省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受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委托,组织开展《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草案)》(简称《条例》)立法风险评估,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19日

二、评估主体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三、意见反馈途径

若您认为《条例》内容存在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方面的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和建议:

1.信函:朱尧 18051697900  联系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8号国际研发总部园4A座17楼

2.邮件:zhuyaoabcd@163.com

3.其它事宜,可咨询省固管中心,联系电话:025-58527358、58527359

《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草案)》立法风险评估公示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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