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1245-2017《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标准编号:GB 51245-2017
实施时间: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编制单位:由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编制依据: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7]126号)的要求
该标准共分8章和3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总则:明确标准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及与其他相关标准的关系。
术语:定义了工业建筑、工业建筑能耗、工业建筑节能、余热强度、总窗墙面积比、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等相关术语。
基本规定:对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的基本要求、分类设计、热工设计分区、光气候分区、能耗计算原则等进行了规定。
建筑与建筑热工:涉及厂区选址、建筑总图设计、建筑内部功能布局等方面的节能要求,以及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设计。
供暖通风空调与给排水、电气、能量回收与可再生能源利用:
供暖通风空调:对供暖、通风、空调系统的节能设计提出了具体要求。
给排水:关注给排水系统的节能设计,包括节水措施、水资源循环利用等。
电气:涉及电气系统的节能设计,如照明节能、电力节能等。
能量回收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鼓励在工业建筑中采用能量回收技术和可再生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监测与控制:提出了工业建筑节能监测与控制系统的要求,以确保节能措施的有效实施和能源的高效利用。
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这些条文通常涉及节能设计的核心要求和关键指标,对于确保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的有效性和合规性具有重要意义。
管理部门:本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具体管理单位:由中国冶金建设协会负责具体管理。
技术内容解释单位:由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Copyright @2020 北京益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2021027301号-1 京B2-20214075
联系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信达路17号院7号楼3层301
联系电话:13834789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