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的《乌拉特中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规划名称:乌拉特中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规划范围:乌拉特中旗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约为22868.11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基期年为2020年,近期为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发展定位: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全力打造乌拉特中旗成为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自治区牧业现代化示范区、全域绿色有机高端农畜产品生产加工服务输出基地和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示范应用基地,持续筑牢我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和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根据现状分布特征、发展趋势和城镇化总体战略,确定乌拉特中旗城镇体系空间结构规划的基本思路为“点轴”极化发展模式,突出增长极核,引导空间集聚,以连接各城镇节点的区域性基础设施即交通线路为依托,形成“一心两轴”的城镇体系空间格局。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促进农牧空间结构优化,推动农牧业安全、绿色、高效发展,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障粮食和重要农畜产品安全供给。加强生态空间的保护和管控,开展生态修复,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提升城乡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统筹安排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合理安排居住用地,推进社区生活圈建设,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品质。
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完善城乡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强化与区域重要城市的交通联系,构建各种交通方式相协调的综合交通体系。
加强组织领导:乌拉特中旗自然资源局作为规划组织编制单位,负责规划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强化社会监督: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工作,鼓励社会各界参与规划的实施和监督。
建立动态监测评估机制: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规划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乌拉特中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说明进行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综上所述,《乌拉特中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是一份全面指导乌拉特中旗未来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的重要文件,旨在促进该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Copyright @2020 北京益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2021027301号-1 京B2-20214075
联系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信达路17号院7号楼3层301
联系电话:13834789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