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公开征求意见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规划背景与定位
海南省是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具有实施全面深化改革和试验最高水平开放政策的独特优势。
规划以落实国家战略、保护全省生态安全、保障未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旨在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的“海南样板”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海南方案”。
二、总体战略
1. 战略定位:
- 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
- 建设“三区一中心”,包括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
2. 目标愿景:
- 2025年: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初步建立
- 2035年: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走在全国前列,自由贸易港制度体系和运作模式更加成熟
- 2050年:全面建成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自由贸易港,建成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新海南
三、主体功能分区
以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按照陆海统筹、生态优先的原则,将全省陆域划分为城市化发展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将近岸海域划分为海洋生态空间、海洋开发利用空间。
四、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南北两极带动:以海口和三亚为核心,构筑“海澄文定”和“大三亚”两大经济圈。
西翼集聚推进:强化“儋州-洋浦”的区域中心职能,打造自由贸易港先行区。
东翼组群协同:提升琼海市的区域中心职能,形成以“琼海-万宁”为主体的东部城镇组群。
中部生态保育:以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为主体,构建全岛绿色生态核心。
陆海统筹布局:构建有机的“山水林田湖海”生态系统。
五、规划实施与监测
规划强调其权威性、严肃性和连续性,要求建立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
六、具体指标
耕地保有量:到2035年,海南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21.75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38万亩。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76万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0.83万平方千米。
城镇开发边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
建设用地使用面积: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
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国家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低于63%。
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53亿立方米。
以上内容仅为海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公开征求意见版)的概要,具体规划内容可能更为详细和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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