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规划背景与定位
贵州省地处我国西南腹地,是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规划旨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
二、规划目标
围绕建设西部大开发综合改革示范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样板区、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等重大任务,努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
三、空间布局与结构
规划未详细列出具体的空间布局与结构细节,但强调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并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四、安全与发展的空间基础
1. 耕地保有量:到2035年,贵州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021.0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612.00万亩。
2.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08万平方千米。
3. 城镇开发边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
4. 建设用地使用面积: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
5. 用水总量: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17.0亿立方米。
五、安全保障
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等风险控制线。
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六、战略实施
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
积极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七、系统优化
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主体功能定位,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
八、规划实施与监测
规划强调其权威性、严肃性和连续性,并要求建立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
此规划为贵州省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和修复提供了全面、系统的指导,旨在促进贵州省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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