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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辽宁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量:1344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1日

中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辽宁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省发展改革委党组进行了巡视。2023年2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委党组高度重视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反馈意见,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第一时间召开委党组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省委主要领导关于巡视整改落实的部署要求等,同时以党内文件转发了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关于巡视省发展改革委党组的反馈意见、省委及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委党组书记表态讲话,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

二是以上率下,压实责任。及时组织召开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委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由委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整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作为具体负责人,切实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落实。整改责任处室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一体整改、集成整改。

三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了《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关于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整改工作划分为动员准备、集中整改和全面总结三个阶段,逐项推进。聚焦省委巡视反馈的5个方面30个问题,按照问题具体表现细化为47项整改内容,形成了《省发展改革委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责任清单》,明确了整改措施、牵头处室、具体负责人和整改时限等。同时,建立省发展改革委整改工作台账,确保整改可量化、可检查。

四是认真查摆,深刻检视。按照省委部署安排,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与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相结合,制定《省发展改革委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党组班子成员对照巡视反馈意见,主动认领、深刻剖析,对号入座、举一反三,在深入开展学习、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认真检视问题并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会上,委党组书记带头结合思想工作实际,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党组成员之间开诚布公、直言不讳,切实达到出以公心、实事求是,态度诚恳、与人为善,坚持原则、红脸出汗的目的。

五是分类施策,集中整改。委党组坚持统筹各方资源在整改落实上集中发力,对于可以马上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于需要长期努力解决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跟踪问效,明确在整改期限内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切实把巡视反馈问题解决到位。集中整改阶段,委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整改工作调度会,听取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难点堵点,确保全委整改落实工作稳步推进;各整改落实责任部门按照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集中进行整改落实。

二、真抓实干、全力推进,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

1.加强调研指导,组织抚顺市查找分析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了《关于加快提升抚顺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质量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切实可行工作举措,得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司局认可。加强对辽宁中部(沈阳—鞍山—抚顺)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等国家级平台所在城市的服务指导,积极组织有关市争取国务院真抓实干表扬激励,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沈阳市作为2022年备选城市。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通报表扬2022年度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成效明显城市的通知》,通报表扬了沈阳市。组织沈阳市积极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重点地区转型发展专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

2.制定印发了《关于“十四五”时期各市拟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压减的意见》,共压减氧化钙、平板玻璃等项目77个,压减能耗1亿吨标准煤;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全省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的意见》,上收节能审查审批权限。成立2个工作组开展专项督查,共涉及6市,28个县(市、区)36处项目点位,收集现场图像和影像资料200余份。对37个未批先建的高耗能项目逐项提出整改措施,分类实施整改,14个项目依法依规取得节能审查意见。成立联合检查组,赴营口、朝阳等地区对环保督察典型案例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强化省节能监察服务中心职能作用,制定节能监察年度计划,对372家重点用能单位和106个重点项目开展专项监察。

3.聚焦扩大有效投资,充分发挥投资关键作用,狠抓项目投资工作20条硬措施落实,强化“一库四清单”项目调度服务,抓早抓实推进一批重点项目集中开工,开展“领导干部进园区进企业 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全力推动全省投资实现开门红。紧盯重大项目持续发力,多次与兵器集团总部进行沟通对接,为项目开工建设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全力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兵器华锦项目于3月上旬提交集团董事会决策,3月29日项目开工。建立重大项目省级推进机制,利用冬季集中力量狠抓项目谋划储备和前期工作,大力推进若干重大工程300个重点项目、央地合作100个重点项目和亿元以上项目实施,不断推进项目增数量、壮体量、上速度。

4.进一步加强重大问题研究,制定了省发展改革委课题研究管理办法,近两年共组织开展38项重大课题研究。加大专项规划编制推进力度,制定专项规划报审和印发计划安排,实施周调度制度,及时向省政府报告相关进展情况。以省政府文件印发了《辽宁省推进“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协调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目前省级专项规划已全部印发。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关于建立健全<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机制的意见》,对推进国家和辽宁省规划实施的总体要求、工作机制、监测评估和实施保障等重点任务作出了明确部署。组织开展省“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年度监测评估工作,制定印发了《辽宁省“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召开了中期评估工作启动会。科学制定进一步稳经济政策,起草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进一步稳经济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辽政发〔2023〕1号),出台进一步稳经济27条政策举措并延续执行49条政策举措,推动恢复市场主体活力,提升社会预期。精准开展经济运行分析调度,及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及省人大、政协、省委财经办分析材料。

5.大力加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大创新平台培育力度。2023年,辽宁省获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5家,总数达47家,入选数量创新高,居东北三省首位,沈阳市新获批数量居全国城市第三,仅次于北京、上海。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及数字辽宁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加快建设数字辽宁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制定实施《数字辽宁发展规划2.0版》《辽宁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辽宁省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若干措施》《辽宁省关于完善机制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实施意见》,印发数字辽宁建设年度工作要点,会同各部门清单化推进各领域数字化发展工作。2022年,辽宁省数字经济增加值1.14万亿,增速10.4%,近年来首次超过全国平均增速。数字经济占GDP比重39.3%,较2017年提升9.2个百分点。截止11月,全省累计建成开通5G基站超10万座,每万人拥有5G基站23.8个,全国排名第12位。培育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65个,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39个,省级智慧农业应用基地65个,省级电商直播示范基地30个。重点加强项目谋划指导,国家下发《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工作的通知》后,立即对各市如何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进行认真指导,从支持方向和领域、申报条件、相关要件组织、资金申请报告编制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有效提升了各市组织项目的水平。

6.认真贯彻落实《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将推进“一圈一带两区”建设作为促进辽宁省区域协调发展实现新突破的重要组成部分,组织各地区、各部门研究制定三年工作总体安排,细化形成2023年工作计划,明确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单位,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持续滚动更新《辽宁沿海经济带重点企业上下游产品信息及协同发展需求目录》,打造产业集群生态圈,加快推动沿海经济带产业协同发展。组织辽西三市积极参与辽宁省与央企深化合作座谈会,三市已与央企完成相关项目签约8个。经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函复同意《沈阳都市圈发展规划》。组织开展了《辽东绿色经济区生态保护补偿体制机制》课题研究。科学统筹安排2023年区域协调发展专项资金。目前,沈阳、大连“双核”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区域布局更加优化、定位更加清晰、发展更加协调,全省高质量发展的区域板块支撑体系和动力系统初步形成。

7.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提出的重点任务措施进行系统梳理,全面调度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文件明确的重点任务措施推进情况、工作亮点、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安排,建立了工作台账,进一步摸清了全省改革底数。

8.制定印发了煤炭稳产稳供系列文件,指导全省煤炭企业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保障煤炭生产供应。加大清洁能源供应能力建设,制定印发了《关于全省480万千瓦风电光伏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的通报》,全省新增风电项目正在加速推进。本溪桓仁大雅河、葫芦岛兴城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已完成核准。积极协调推进徐大堡3号机组反应堆厂房完成钢衬里模块四吊装,汽轮发电机厂房完成8.5m板施工。辽河储气库群项目雷61储气库已建成投产,双台子储气库群一期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0%。

9.组织国网辽宁经济技术研究院开展了辽宁省推进源网荷储、多能互补一体化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的专项课题研究。加快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印发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对全省抽水蓄能重点项目开展定期调度的通知》,督促有关地市组织项目业主单位,按时上报项目前期进展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强全省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管理。高质量完成本溪桓仁大雅河、葫芦岛兴城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评估工作,履行完成两个项目核准程序,相比重大项目规定的核准时间节省约30个工作日。加快推动重点风电光伏项目建设进度,进一步拉动有效投资,葫芦岛市风电光伏项目有序开工建设。

(二)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持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1.进一步梳理了以案释纪工作流程,明确开展工作的具体内容、组织形式、方式方法等,对近期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违规违纪案例及时开展以案释纪教育,切实使以案释纪成为辽宁省委正风肃纪反腐的有效手段。组织开展“以案示警,警钟长鸣”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

2.严格抓好《省发展改革委党组谈心谈话办法(试行)》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尤其是对谈心谈话内容进行了规范,切实将批评教育作为防范腐败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定期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及时汇总班子成员谈心谈话情况,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动“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3.在委内显著位置设立了廉政举报箱,定期及时查看信箱情况;在委内网公开了检举控告地址、电话、网站等信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同时,积极与省纪委监委信访室沟通,及时收集整理网络信访举报材料。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升监督实效,及时补充完善了档案内容,印发了《关于补充完善干部廉政档案的通知》,对限时动态更新报送干部廉政档案材料做了明确规定。集中力量完成了 对干部廉政档案全面排查。坚持主动监督,靠前监督,及时做好机构改革后新划转部门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的对接和建档工作。

4.认真贯彻《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办法(试行)》,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扎实开展对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的谈心谈话、回访和综合评价等工作,更新完善了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台账,确保逐人逐项落实各项跟踪帮助工作。

5.组织全委各处室调整完善廉政风险点和防范措施,重点指导涉及项目审批的相关处室开展廉洁风险研判,进一步聚焦核心职能,深入细致查找风险部位,全面系统制定具体防控措施。组织全委各处室全面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确保关键岗位和重要事项全部纳入廉政风险防控范围,更新完善了我委《廉政风险防范措施汇编》,将固定资产管理、物资采购、遴选课题研究机构等事项,全部纳入了廉洁风险防控范围。

6.结合工作实际,定期组织对各处室风险防控情况进行调度,研判相关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组织开展了全委廉政风险形势分析研判,重点梳理各处室廉政风险排查情况、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一步摸清了全委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底数。

7.组织开展“大事业、小专题”全省项目谋划推进培训班,协调15个厅局面向市县讲授16个方面课程,全省4000余人次接受培训,有效推动了各地区、各部门在项目谋划中吃透政策、提升站位、创新理念、找准路径。结合“双进双促”专项行动,委主要负责同志、相关委领导对接市县开发区和相关企业,各处室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调研工作计划,委领导带队深入市县园区、企业开展调研,解决实际问题。

8.积极学习借鉴外省经验做法,经充分调研论证、征求多方意见,提出了调整县域经济考评体系的方案,研究制定了《辽宁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办法》,现已经省政府同意,印发执行。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各县(市)的沟通协调,在制定年度工作方案过程中,加强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沟通衔接,印发重点项目清单,确保省政府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三)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组织工作

1.党组会议多次研究部署辽宁省委关于申报2022年制度性创新成果相关工作,相关处室加强审核指导,组织开展省制评办的评选标准和申报要领讲解,加强选题、内容的审核把关,积极邀请高层次改革领域专家对委内申报选题进行审核指导,提出修改意见,进一步提高选题质量。目前,辽宁省委申报的5项制度性创新成果,有3项成果已进入第三轮评选环节。

2.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敢于担当作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助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省领导要求,辽宁省委会同相关省(中)直相关部门,起草形成了《实现一季度“开门红”推动全年经济整体好转的实施意见》,经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正式印发。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起草《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提交省政府审议,并推动印发实施。起草形成指挥部组成方案,协调各推进组制定三年工作安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台账等推进措施,组织召开了指挥部会议,协助省委办公厅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

3.进一步深入学习干部工作有关制度文件,把握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节奏,掌握好批次、频率和人数规模,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在开展选拔任用工作前,充分酝酿有关人选,综合分析各处职能、干部作用发挥情况,反复论证、择优比选、精准匹配,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不断优化人员结构,确保最大程度保证工作连续性。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对调整人数超过一定比例的,及时向省委组织部报告。

4.坚持立行立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全员登记备案,截止目前,已做到应备尽备、应收尽收。协调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边防检查处对辽宁省委在职有效期内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了查验。其中,护照96本、港澳通行证30本、台湾通行证8本,均为真。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委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和各环节责任人,确保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规范、严谨、高效。

5.委党组坚持落实落细党建工作责任,重要工作提前谋划、科学统筹,重要议事议题会前充分酝酿。召开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审议了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并报省委。认真学习贯彻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筹划设计年度党建工作,及时向委党组汇报。坚持将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作为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的重要抓手,严格标准,细化程序,精心组织。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在肯定成绩的同时直指存在问题,切实达到查找不足、总结提高的效果。

6.紧密结合发展改革工作主责主业,围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积极探索党建与业务有机融合的新思路、新模式、新载体,制定印发了《省发展改革委“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将创建“一支部一品牌”作为推进辽宁省委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发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方式,积极推动各支部结合实际创建特色品牌。组织开展了妇女节、青年节、建军节等主题实践活动。

7.进一步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积极开展谈心谈话、座谈交流等活动,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充分利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不断拓展廉政提醒的范围和方式方法,适时开展以案示警、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等教育活动,持续加大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力度。

(四)坚决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全力推进信用环境建设

1.健全信用考评制度,将各地区政府机构严重失信行为专项治理纳入《辽宁省纪委监委2023年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方案》专项监督任务、省委高质量发展实绩考核和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考核。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制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将《条例》内容细化分解为六个方面、25项重点任务,进一步推动《条例》有效实施。强化统筹协调,制定印发《2023年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责任单位,将年度目标分解为5个方面、42项具体工作任务。

2.制定印发《政府履约践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纠正招商引资政策不兑现、拖欠企业账款、“新官不理旧账”等政务失信行为,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开展政务诚信监测评价,按照《辽宁省政务诚信监测评价工作方案(试行)》要求,组织全省14个市开展政务诚信建设监测评价和典型创新案例评选,通过“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加快各地城市信用环境建设。加强监督治理,对政府机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核查治理。深入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重点集中治理近3年内多次被行政处罚和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主体。依托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归集、推送、共享我省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政府机构名单,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核查治理工作。

3.深入开展调研论证和征求意见,制定出台了《辽宁省促进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持续抓好推动辽宁省中介服务组织发展工作,目前已组织人员积极借鉴外省市中介服务发展经验和做法,逐条梳理2022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各类中介服务事项,深入开展研究论证等工作。

4.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夯实招标投标主体责任持续推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化巩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成果,强化招标投标活动全链条监管;制定印发了《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考核评价细则》,加强评标专家动态管理,促进专家客观公正履职,提升评标质效。

三、坚持常态化、长效化推动,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

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将带领全委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将“两个维护”贯穿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始终,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以高度的政治担当,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持续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贯彻落实省委部署要求,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强化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忠诚履职尽责,坚持把巡视整改与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与发展改革事业结合起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二是树牢大局意识,全员参与,不得旁观。坚决杜绝当“看客”、“说客”,甚至“怨客”现象的发生,委党组成员带头,以上率下,带动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扪心自问、查摆问题,主动承担整改责任,做到不遮掩、不推诿、不抱怨、不懈怠,积极营造合力抓整改的浓厚氛围。

三是真抓实改,在务求实效上下功夫。自觉对照巡视问题,查摆剖析,举一反三,坚持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多从主观找原因、从自身找不足、从思想深处找差距、从严重危害作剖析,决不回避矛盾、决不推诿责任、决不遮掩问题、决不讨价还价,力争将一些难啃的“硬骨头”问题、一些陈年积弊来一次“大扫除”。

(二)进一步压紧压实政治责任,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巡视整改各项任务

一是严格履行“两个责任”,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从党组自身做起、从党组成员抓起,级级夯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巡视整改使真劲、见真效。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罢休、整改不到位不收兵。

二是纠建并举,在标本兼治下功夫。坚持把巡视整改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建立常态长效机制,推进根本建设、基础建设、长远建设,治沉疴、去痼疾。贯彻落实好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发改干部队伍。持续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防范重点领域廉洁风险,切实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三是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瞄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不断提高机关党建质量。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施动态管理,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对重大任务前顶得上去的,提出表扬;对整改不力、落实不到位的,约谈通报;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坚决杜绝在面子上“贴膏药”,务求在根子上“除病灶”。

(三)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以巡视整改助推主题教育重点任务取得新成效

一是加大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推进力度。按照省委统一部署,认真贯 彻落实《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切实履行好三年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结合此次主题教育,强化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各项重点任务取得的重要成果,及时发现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同时,发挥好投资消费出口和区域协调发展两个专项推进组办公室职责,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要求,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落细。

二是加大项目谋划推进力度。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建立2023年重大工程300个重点项目清单,及时调度、通报情况,适时开展现场督导服务,研究解决堵点难点问题,谋划建设一批打基础、利长远、补短板、调结构的高质量项目。加大产业投资力度,采取央地合作等多种模式,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速度,超前布局新基建,加强重大项目省级统筹,完善考核奖惩等机制,强化项目资金要素保障,推动项目建设取得新突破。

三是加大民生项目建设力度。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结合辽宁省委工作职能,多方筹措资金支持文教卫生、养老服务、城市更新等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加大对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城市更新等项目前期工作的服务指导,严格项目建设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的引导作用,确保项目及时落地开工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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