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佛山市印发《佛山市城中村改造中加强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定(试行)》,自12月1日起实施。保护规定共计21条,明确了编制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政府及部门职责、具体保护措施、宣传工作要求等内容。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佛山市城中村改造项目的陆续推进,历史文化资源保护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在推进城中村改造过程中,要聚焦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更要守住城市历史文脉保护这条“底线”,处理好传统与现代、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切实把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融入城市更新。制定保护规定有利于明确对历史文化风貌的保护要求,规范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行为,更好地在推进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加强对历史文化风貌的保护,形成保护合力。
值得一提的是,保护措施明确规定了城中村改造中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的工作要求及程序、历史文化风貌保护清单及城中村改造方案的制定要求、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要求。同时,明确了城中村改造中可进行的合理改造与功能更新活动、城中村改造中禁止的历史文化风貌损害行为等内容。
相关负责人表示,保护规定的出台将有助于推动文化保护传承与城市更新的有机融合,更好地彰显城市的空间品质和文化魅力。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5.11.06 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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