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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治理价格无序竞争 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
浏览量:26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  家  市  场    督    理    

 

  

2025年第4

 

价格竞争是市场竞争的重要方式之一,但无序竞争会对行业发展、产品创新、质量安全等造成负面影响,不利于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助力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以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为基本依据,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共同营造公平竞争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对价格无序竞争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行业协会等有关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市场监管总局和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可以调研评估行业平均成本,为经营者合理定价提供参考。

三、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政策宣贯,提示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对涉嫌价格无序竞争的经营者进行提醒告诫,要求其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严守价格竞争底线。

四、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告诫仍未规范价格行为的经营者予以重点关注,必要时开展成本调查价格监督检查发现价格违法违规问题的,依法予以查处。

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自觉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保障产品和服务质量。

六、行业协会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促进行业自律,引导经营者共同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秩序

国家发展改革、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密切监测市场价格竞争状况,维护重点领域价格秩序。充分发挥信用监管作用,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

                   202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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