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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着力构建传统村落保护 发展体系推动保护利用工作提质增效
来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浏览量:27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4日

近年来,枣庄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整体保护、活态传承、合理利用”的理念,立足鲁南地域特色,丰富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完善法治保障、探索活化利用路径,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丰富保护名录。全市现有14个中国传统村落、34个省级传统村落、1个国家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市、区)。近日,枣庄市组织开展市级传统村落调查申报工作,经镇(街)申请、区(市)推荐、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公布了全省第一批市级传统村落名录,薛城区邹坞镇墓山村等12个村庄入选,构建起国家、省、市三级联动的传统村落保护体系。

二是完善法治保障。立足保护实践需求,探索出台山东省首部传统村落保护地方性法规《枣庄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提升传统村落法制化保护水平。深化宣贯力度,举办《条例》学习培训班,通过专家授课和实地参观学习的方式,对《条例》内容进行系统阐释,促进传统村落保护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切实提高各级有关部门依法保护能力和群众自觉参与保护意识。

三是探索活化利用路径模式。依托传统村落资源禀赋,以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为引领,集中打造伏里土陶村、洪门葡萄村、兴隆庄村翼云石头部落等10余处村落集群。建设翼云民宿、17处非遗传习小院,打造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实体馆,提升传统村落活化利用水平。开展传统工艺互动体验、民俗民风演绎、文创产品开发等活动,助力非遗传承,促进村民增收,着力激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内生动力。

下一步,枣庄市将进一步完善保护体系,强化政策支持,创新发展模式,着力将传统村落保护好、发展好,让传统村落成为能够留住乡亲、护住乡土、记住乡愁的重要载体,以古韵新貌为乡村发展增色赋能。

摘自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2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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