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
着力将红岗区建设成为重要的油气生产和服务基地、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
耕地保护:到2035年,红岗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9.6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6.23万亩。
生态保护:明确城市水体保护、绿地系统、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自然灾害和洪涝风险防控等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积极融入哈长城市群、哈尔滨都市圈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优化农业空间结构,构建现代化农业体系,实施黑土耕地“三位一体”保护,保障粮食安全。
加强生态空间保护和管控,统筹开展生态修复,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屏障。
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统筹安排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
加强建设高度、强度管控,系统建设公共开敞空间,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防止大拆大建破坏各类历史文化遗存。
加强国土空间设计,塑造特色彰显的城乡风貌。
科学有序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加强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保护利用与修复,加强草原和湿地治理。
完善城乡道路网系统,构建复合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统筹布局水、电、气、热、通信、垃圾处理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加强防洪、抗震、人防、消防、防疫等设施规划建设和重大危险品管控,健全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提高城市安全韧性。
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
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
强化对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通过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协调各类空间矛盾冲突。
大庆市及红岗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
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科学编制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地落实。
这些内容是《红岗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主要框架和要点,旨在指导红岗区未来十五年的空间发展、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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