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灵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主动融入山西中部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履行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主体功能定位。
规划范围与期限:规划范围为灵石县行政辖区内全部国土空间,包括县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县域总面积为1202.14平方千米。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包括严守底线、锚固本底;开放协同、夯实动能;创新发展,建强阵地;品质宜居,提升魅力;安全韧性,绿色发展。
发展目标:
2025年:基本建成为山西省新能源示范县、全域旅游示范县和特色农业示范县。
2035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0万元以上,提前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形成更可持续、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为安全的发展环境。
2050年:全面实现高质量绿色发展,城乡宜居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突出。
划定控制线:统筹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
构建开发保护总体格局:构建“一带两区四廊道,一核双轴三组团”的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以及以粮食生产功能区为核心,有机旱作农业示范区、特色农业产业基地为载体的农业发展格局。
保护生态空间:严格保护生态空间,持续巩固生态保护与安全格局,分类引导村庄建设,高质量建设开发区。
发展方向:以“东拓、西控、中优”为发展方向,优化城区空间布局和土地使用。
基础设施:提高道路网密度,多途径增加绿地和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完善15分钟生活圈,营造高品质蓝绿空间,推进城市更新。
矿产资源:落实划定矿产资源保护开发重点区域,协调矿产资源开采与地上空间的关系。
绿色矿山: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保障矿业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
综合支撑体系:确定综合支撑体系建设目标与发展策略。
防灾减灾: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并明确管控举措,明确各类防灾设施标准和布局要求,构建综合防灾减灾体系。
综合整治:以农用地整治、农村低效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为重点内容推进综合整治。
生态修复:坚持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森林、湿地和水域、水土流失与矿山生态治理等为重点,分区分类推进生态修复。
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的领导,健全规划传导和规划实施保障体系。
规划管理: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
产业发展:构建“4+6”现代化产业体系,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强化开发区新区打造传统产业转型平台,构建特色农业生产体系和全域旅游目的地。
城乡发展:构建城镇空间格局,构筑城乡生活圈体系,引导乡村生活空间分类布局。
特色行动:定行魅力组团、社区宜居、城市慢行、塔阁识城、晋风新韵五大行动,营造美好家园、魅力城市、传承文化、留住乡愁。
综上所述,灵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一份全面、系统的规划,旨在通过科学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为灵石县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空间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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