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发布背景:该规划是贵州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印发的规划,旨在指导贵州省未来国土空间的保护、开发、利用和修复工作。
批复时间:2023年12月21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贵州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3〕151号)。
规划性质:《规划》是贵州省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耕地保有量:到2035年,贵州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021.0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612.00万亩。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08万平方千米。
城镇开发边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
建设用地使用效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
用水总量: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17.0亿立方米。
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等风险控制线。
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
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
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积极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主体功能定位,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
促进贵阳都市圈一体化布局,积极培育黔中城市群,推进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
提升遵义、毕节、安顺、凯里、都匀、六盘水等城市的区域辐射带动作用。
统筹布局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完善城乡生活圈,分类引导小城镇发展,优化村庄布局。
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筑牢长江、珠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加强乌蒙山、苗岭、武陵山、大娄山四大山脉及乌江、赤水河等八大水系生态保护修复。
推动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粤港澳—成渝主轴、沪昆走廊、西部陆海走廊等建设。
建立高效快捷现代物流体系和交通运输体系,统筹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
加强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建设新型综合能源基地。
强化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保护
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加强中国南方喀斯特、中国丹霞、梵净山、海龙屯土司遗址等世界遗产以及红色文化遗产保护。
统筹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利用,突出地域文化特色,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提供空间保障。
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规划。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加强组织领导:贵州省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
推动规划编制与实施:组织完成地方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形成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强化社会监督: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工作,提高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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