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336-2002《建筑中水设计规范》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编制背景:该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相关文件的要求,在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的组织领导下,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建筑设计研究院主编,并会同其他参编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发布与实施:该规范于2003年1月10日发布,自2003年3月1日起实施。
强制性条文:规范中部分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明确了规范的目的、意义、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强调了建筑中水工程在节约用水、治理污染、保护环境方面的重要性。
定义了中水、建筑中水系统、小区中水系统、中水设施等相关术语。
列出了规范中使用的符号及其含义。
详细说明了建筑中水水源的选择原则和顺序,包括冷凝冷却水、沐浴排水、盥洗排水等。
规定了中水原水量的计算方法和水质要求。
规定了中水利用的水质标准,确保中水在回用过程中不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介绍了中水系统的型式、原水系统、水量平衡和中水供水系统的设计要求。
强调了中水系统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详细说明了中水处理工艺的选择原则和处理设施的设计要求。
介绍了不同处理工艺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规定了中水处理站的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要求。
强调了处理站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规定了中水工程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监(检)测控制要求。
强调了中水管道应独立设置,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管道连接,并采取防止误接、误用、误饮的措施。
适用范围:该规范适用于民用建筑或建筑小区使用后的各种排水(生活污水、盥洗排水等)经适当处理后回用于建筑和建筑小区作为杂用的供水系统。
基本原则:充分利用各种污水、废水资源,实现污废水、雨水资源化,经处理后回用,以节省水资源并保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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