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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建设标准 建标 175-2016
来源:益程咨询
浏览量:1286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6日

本标准共分6章和2个附录,包括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选址与规划布局、面积指标、建筑与建筑设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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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总则与目的:

1. 为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学前教育发展,提高幼儿园规划设计质量和建设水平,营造适合幼儿发展的环境,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二、适用范围与原则:

1.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幼儿园新建项目,改建和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2. 幼儿园建设必须坚持“以幼儿为本”的原则,符合幼儿成长规律,确保功能完善、配置合理、绿色环保、经济美观,并能抵御自然灾害、保障幼儿安全。

三、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1. 幼儿园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服务人口数量确定,并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例如,幼儿园办园规模不宜超过12班,城镇幼儿园办园规模不宜少于6班,农村幼儿园办园规模不宜少于3班。

2. 幼儿园建设项目由场地、房屋建筑和建筑设备等构成。场地包括室外游戏场地、集中绿地;房屋建筑包括幼儿活动用房、服务用房、附属用房;建筑设备则包括给排水系统、建筑电气系统、采暖通风系统、电梯及弱电系统等。

四、选址与规划布局:

1. 幼儿园应选址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的地带,避开不安全地带和不利于幼儿身心健康的场所。

2. 园区总平面规划应因地制宜,功能分区明确,并应满足相关规定的容积率、日照、场地等要求。

五、面积指标与建设要求:

1. 本建设标准对幼儿园各类及各项用房面积指标设置了低限和高限。普惠性幼儿园的面积不得低于指标低限,也不宜高于指标高限。

2. 各类用房的人均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都有明确规定,如幼儿活动用房、服务用房、附属用房等。

六、其他规定:

1. 幼儿园建设除应执行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 对幼儿园的建筑设计、建筑结构、建筑防火等方面也提出了具体要求,以确保幼儿园的安全与适用性。

综上所述,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涵盖了幼儿园建设的各个方面,从选址布局到房屋建筑、设备配置等都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为幼儿提供一个安全、舒适、适宜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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