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总则
目的: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活动,保证检测工作质量,制定本规范。
适用范围: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关建筑材料、工程实体质量检测活动的技术管理。
遵循标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术语
工程质量检测: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采用试验、测试等技术手段确定建设工程的建筑材料、工程实体质量特性的活动。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具有法人资格,并取得相应资质,对社会出具工程质量检测数据或检测结论的机构。
检测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有关机构的考核,从事检测技术管理和检测操作人员的总称。
三、基本规定
执行标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
检测机构资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四、检测机构能力
检测人员配置:
检测机构检测项目的检测技术人员配备应符合规范附录A的规定。
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检测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
检测报告批准人、审核人应经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授权。
室内检测项目持有岗位证书的操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现场检测项目持有岗位证书的操作人员不得少于3人。
五、检测技术管理
技术能力:必须在检测技术能力和资质规定范围内开展检测。
检测程序:规定了检测的程序和流程,确保检测活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检测管理制度:包括检测档案的管理、检测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等。
检测档案:规定了检测档案的建立、保存和管理要求。
六、其他强制性规定
真实性准确性:对出具的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有严格要求。
试件留置与取样:规定了已检测试件留置和试件取样的真实性要求。
检测设备:对检测设备的使用、校准和维护有明确规定。
禁止行为:禁止出具虚假报告和违反规定的检测标准、方法、检测方案进行检测。
七、附录
规范还包括了5个附录,详细列出了检测人员配置、技术岗位设置、检测项目分类、检测方法及设备要求等具体内容。
通过这套规范,可以有效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提高检测技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证工程质量的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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