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年-2035年〕草案公示稿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规划背景与意义
该规划旨在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生态文明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打造新疆生态文明建设的样板区。
二、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哈密市市域,规划区域面积12.98万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21年至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并展望至2050年。
三、规划目标与定位
构建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体系,持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实现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四、主要规划内容
1. 国土空间治理体系优化
- 完善和明晰主体功能分区,以乡镇为单元,划分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
- 在国土空间中合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实施国土空间用途分类分级管控。
2. 生态环境空间管控
- 实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建立“三线一单”管控体系,确保发展不超载、底线不突破。
- 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3. 资源管控与利用
- 对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总量实施管控,协同资源消耗总量管控与消耗强度管理。
- 到2025年,确保煤炭消费控制目标、能源消费总量目标、能耗强度目标和万元GDP综合能源消费量等指标严格控制在自治区约束范围内。
4. 城乡建设与规划
- 科学引导城镇开发布局,推动城市化地区高效集聚经济和人口,同时保护基本农田和生态空间。
- 推进生态功能区把发展重点放到保护生态环境上,增加生态产品供给,推动人口逐步有序转移。
五、实施保障与监管
完善规划制度政策体系,严格审批和监管,强化规划监督实施,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
六、公众参与与意见反馈
规划草案公示期间,将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请注意,以上内容主要基于参考文章中的相关信息进行整理和归纳,具体细节和完整内容还需参考哈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年-2035年〕的正式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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